伟驰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项目资产评估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采购项目为伟驰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项目资产评估,项目编号:ZWKCZ202501297,采购人为伟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磋商代理机构为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对2024年度伟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项目资产评估。
1.2本项目含税预算金额:250000元人民币(含税)。本项目设置含税总价最高限价250000元,供应商含税总价报价高于含税总价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1.3服务期:30天。
1.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参与响应的,须提供具备法人资格的总公司为其出具的授权。(若为分公司或分所参与响应,须提供授权书加盖公章)。
2.2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3供应商须提供满足采购人需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分包。(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磋商、参选、磋商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情形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 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 在与采购人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 相关产品在采购人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7供应商具备资产评估备案证明(由地方主管部门颁发)。(须提供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 1 月8日 8 时 30分至2025 年 1 月14日 17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到链接 https: //pan.baiducom/s/10kGKXgaNjkkg-qgm8abfyQ?pwd=1234,提取码:1234,下载《报名材料》,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盖公章并扫描,将(1、所有资料盖章合成一个PDF扫描件2、报名单位财务信息的word版本)发送至联系人邮箱(18068557801@189.cn)中,发送成功后务必电话联系(联系人:余工,电话:18068557801)确认邮件收取成功。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材料内容齐全后,向报名单位邮件发送磋商文件。
注: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的文件,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的,应提供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的授权说明,授权格式自拟。
4.3 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供应商,请将本竞争性磋商公告中4.2条所要求的材料发送至 18068557801@189.cn ,磋商代理机构将对符合本公告要求的供应商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
4.4磋商文件售价 300 元,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售后不退。磋商文件费用交纳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方式,账户名称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
汇款信息如下:
开户名: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三山街支行
账 号:9558 8543 0100 2835 087
汇款事由:常州伟驰标书费
供应商因未按本公告要求,而导致投标失败的,本项费用不予退还。
5.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纸质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20 日 13 时 40 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步步高商业广场2号楼26楼会议室 。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人/磋商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磋商代理机构不予接收磋商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磋商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招盈未来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zb.symx.online/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伟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武进区步步高广场2号楼26楼
联 系 人:余稀
电 话:18068557801
电子邮件:18068557801@189.cn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三山街支行
账 号:9558854301002835087
代理机构: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1月7日